
在台灣,若您認為某篇「涉及醫療事故的負面新聞」內容不實或違法,需依法透過正當程序處理。以下為完整操作指南,請務必遵守法律規範:
一、釐清「可要求下架」的法定條件
醫療事故報導僅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才可能依法要求下架:
內容明顯不實:
報導與客觀事實不符(如偽造病歷、扭曲診療過程)。
注意:醫療結果爭議(如併發症是否屬過失)需專業鑑定,非單純媒體報導可認定。
侵害當事人權利:
未經同意公開病人全名、病歷、影像等個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20條)。
使用侮辱性語言攻擊醫護人員(涉《刑法》公然侮辱罪)。
違反偵查不公開:
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報導揭露檢方偵查內容(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5條)。
⚠️ 重要限制:
單純負面但不違法(如家屬控訴、專家質疑醫療疏失)無法強制下架,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醫療機構不得以「損害商譽」為由要求刪文,除非能證明報導出於「惡意」且「完全虛構」。
二、下架前必做3步驟
步驟1:蒐集證據並專業驗證
保存證據:截圖、錄影、公證網頁(可至法院公證處辦理)。
醫療鑑定:
向「醫策會」或地方衛生局申請第三方醫療鑑定報告(證明報導內容錯誤)。
費用:約新台幣4~8萬元,時程1~3個月。
步驟2:向發布平台正式申訴
依據平台規則檢舉(範例):
Facebook/Google:以「侵犯隱私」「不實資訊」為由檢舉。
新聞網站:查找該媒體「更正與撤稿政策」,書面寄送存證信函。
附檔需包含:
公證過的侵權內容
醫療鑑定報告摘要
個資侵害證明(如病歷截圖比對)
步驟3:法律程序要求刪文
若平台未處理,依情節採取行動:
侵權類型 | 法律途徑 | 受理機關 |
---|---|---|
散布不實資訊 | 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刪文+損害賠償) | 地方法院民事庭 |
侵害個資/名譽 | 刑事告訴(《個資法》第41條、《刑法》誹謗罪) | 地檢署或警局 |
違反偵查不公開 | 向承辦檢察官舉發 | 案件管轄地檢署 |
三、替代方案:平衡報導權
若無法強制下架,可行使「法律賦予的澄清權」:
要求媒體刊登更正啟事:
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媒體有義務在接到書面更正請求後20日內刊登。
向NCC申訴:
若電視/廣播報導不公,備齊證據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訴(NCC申訴平台)。
自行發布聲明:
在機構官網、社群媒體發布澄清聲明,並可購買廣告推廣。
四、風險預警
反效果風險:
強硬要求下架可能引發更大輿論關注(「史翠特效應」)。
誣告責任:
若無法證明內容不實卻提告,可能被告誣告罪(《刑法》第169條)。
時間成本:
民事訴訟一審平均需6~18個月,需評估必要性。
五、實務建議流程
六、免費法律資源
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諮詢(專線:412-8518,市話加02)。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醫療糾紛法律諮詢(電話:02-8590-6666)。
各縣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小組(免費協調管道)。
✋關鍵提醒:
醫療事故報導涉及高度專業,強制下架門檻極高。
優先建議策略:
透過第三方鑑定取得有利報告
主動發布專業澄清聲明
必要時由律師發函要求平衡報導
避免直接對抗媒體,以防輿論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