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人員被AI假影片誹謗:專業形象修復與病患溝通完整指南
簡述
2025年,北京協和醫院臨床營養科主任于康教授在受訪時說了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話:「我一邊覺得不可思議,另一邊覺得有一點後背發涼。」他從未錄製過的影片在網路上廣泛流傳——畫面中的「他」侃侃而談,推銷減肥食譜,聲音相似度超乎想像。這不是科幻情節,而是正在發生的現實。
AI深度偽造技術的門檻已降至驚人的低點。記者在手機應用程式上實測,輸入「北京協和醫院,女醫生,在診室向患者介紹病情」等關鍵詞,不到30秒就能生成一段幾可亂真的醫師形象影片,還能選擇不添加AI生成標識。當這項技術被惡意使用,醫療人員的專業聲譽、患者信任乃至公共健康都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
本文從風險識別、法律維權、聲譽修復到病患溝通,提供一套完整的應對框架。無論您是正在經歷AI假影片攻擊的醫療人員,還是希望提前建立防禦機制的醫療機構管理者,都能從中找到可操作的策略。
第一章:AI假影片對醫療專業的威脅全貌
1.1 問題的規模與緊迫性
AI生成的偽造醫療內容已非零星個案。2025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楊金瑞在例行發布會上明確指出,健康科普領域出現了濫用人工智慧的嚴重情形,包括利用AI「換臉」假冒醫生帶貨牟利、編造和傳播不實健康資訊,「損害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在台灣,一個號稱「陳志明醫師」的YouTube頻道利用AI生成畫面和音訊,散播糖尿病衛教內容,影片最高突破15萬次觀看,聲稱台大醫院和台北榮總已發現糖尿病致病元兇、只要除菌就能治癒。兩家醫院隨後出面否認,並表示院內根本沒有這位醫生。
這些案例揭示了一個令人不安的現實:AI假影片不僅損害個別醫師的名譽,更在系統性地侵蝕公眾對醫療專業的整體信任。
1.2 為什麼醫療人員成為首要目標
醫療人員之所以成為AI偽造影片的高頻目標,源於三重因素的疊加。
權威性的槓桿效應。 醫師的專業權威是數十年訓練和臨床經驗累積的結果,這種權威在患者心中具有極高的說服力。詐騙者盜用醫師形象,等於免費獲取了這份權威的「信任紅利」。正如醫藥行業AI創新聯盟秘書長張蕊所言:「偽造權威專家形象與聲音,散布未經臨床驗證的偏方或錯誤用藥指導,患者信以為真後可能延誤甚至加重病情,直接威脅生命安全」。
公開素材的豐富性。 許多醫師在網路平台上發布科普影片、接受媒體採訪、參與學術講座,這些公開的影音素材為AI訓練提供了充足的「原料」。研究者指出,詐騙者可以從訪談、網路研討會和面向患者的影片中提取素材,建構出高度逼真的合成形象。
視覺證據的信任崩塌。 長期以來,照片和影片在公共健康傳播中佔據獨特的認識論地位——人們傾向於相信「眼見為憑」。然而,當逼真的AI生成內容大量湧入資訊生態系統,這種基於視覺的信任正在瓦解。研究指出,AI生成的圖像和影片正在創造一個「關於視覺證據的長期假設不再成立」的資訊環境。
1.3 對醫療人員的多層面傷害
AI假影片對醫療人員造成的傷害遠不止於「名譽受損」四個字可以概括。
職業聲譽的侵蝕。 於康教授的遭遇極具代表性。他幾乎天天收到朋友和聯繫人發來的質疑訊息,最常被問的一句話是「這是你嗎?」即使他從未參與錄製,影片中的錯誤營養資訊仍可能讓公眾將不實內容與他的名字連結在一起。於康教授更擔憂的是,影片中的錯誤資訊會讓營養學界長期以來的科普努力付諸東流。
醫病關係的緊張。 AI假醫師影片已在實際診療場景中製造摩擦。三軍總醫院眼科教授朱光恩指出,面對網路上眾多AI假醫師和假醫療訊息,民眾看診時會先詢問AI相關內容,這增加了醫病關係的緊張。患者帶著從AI假影片中獲得的錯誤認知走進診間,醫師不僅要診治病症,還要先處理錯誤資訊造成的認知偏差。
法律與倫理的雙重困境。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作為處理換臉變聲的法律依據,肖像權在民法上也被視為具體人格權的一種。然而,現行法律框架在應對AI深度偽造時仍存在明顯的滯後性。美國醫學會(AMA)在其政策框架中明確指出,現有的隱私法、僱傭法和智慧財產權法「不足以應對臨床情境中的這些風險」。
1.4 常見的AI假影片類型
第二章:立即應變——發現AI假影片後的第一步
2.1 冷靜評估與證據保全
發現自己的形象被AI偽造用於不當用途時,恐慌是自然的反應,但倉促行動往往適得其反。在採取任何公開回應之前,最關鍵的一步是系統性地保存證據。
數位聲譽管理專家建議,應保存以下關鍵證據:假影片的完整URL、截圖、時間戳記、發布帳號名稱、貼文ID,以及顯示該內容為偽造或未經授權的相關證據。同時記錄內容出現的位置,以及是否已被轉發。這些紀錄不僅是後續平台申訴和法律訴訟的基礎,也是衡量損害範圍的基準線。
值得注意的是,截圖時應確保包含完整的頁面資訊,包括發布時間、觀看次數、按讚和分享數據。這些數據在後續主張損害賠償時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2.2 區分源頭與轉載
AI假影片的傳播路徑往往比想像中複雜。一個假影片可能最初出現在某個社群帳號,隨後被複製到多個平台和網站。如果只處理轉載而忽略源頭,問題將持續存在。
建議建立一份「源頭地圖」,標記最早出現的URL、主要的轉載來源、搜尋結果中出現的頁面,以及任何引用或嵌入該內容的網站。在處理優先順序上,應先針對觸及率最高、權威性最強的來源採取行動。
2.3 選擇正確的平台申訴管道
不同平台對於偽造內容的處理機制各異,使用錯誤的申訴管道不僅無效,還可能延誤處理時機。
各大平台通常提供以下申訴路徑:冒充他人舉報(適用於帳號假冒身份)、隱私權投訴(適用於未經同意使用肖像或個人資訊)、著作權侵權投訴(適用於使用原始影片素材進行篡改)、被操縱媒體舉報(部分平台設有專門的AI偽造內容舉報機制)。
提交申訴時,應附上具體且基於證據的說明,清楚解釋為何該帳號或媒體內容未經授權,並提供能確認身份的官方來源。避免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提交法律主張,錯誤的升級方式可能拖慢正當案件的處理。
2.4 向主管機關通報
在台灣,衛生福利部已明確表示,假借醫師名義散播知識已觸法,依法最高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國家衛生健康委也鼓勵公眾通過帳號所在平台或官方「健康科普辟謠平台」進行舉報。
向主管機關通報的意義不僅在於個案救濟,更有助於建立系統性的監管數據。當同類案件累積到一定數量,監管部門更有可能針對特定平台或特定類型的AI偽造行為採取專項整治行動。
第三章:法律維權路徑
3.1 台灣法律框架下的權利基礎
在台灣,醫療人員面對AI假影片侵害時,可依據多層法律框架主張權利。
民法上的肖像權與人格權。 肖像權在台灣民法體系中已被學理通說承認為一種具體人格權態樣。當他人未經同意以AI技術生成或篡改個人肖像,即構成對肖像權的不法侵害。此外,聲音特徵在台灣也受到法律保護,可作為處理換臉變聲案件的法律依據。
刑法上的妨害名譽罪。 對於醫療人員的言語侵害佔據醫療暴力的最大宗。若AI假影片的內容涉及散布不實事實足以貶損他人社會評價,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曾指出,誹謗罪是為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符合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
個人資料保護法。 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作為處理AI換臉變聲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據。醫師的面部特徵和聲音特徵屬於個人資料的範疇,未經同意蒐集、處理或利用這些資料,可能構成違反個資法的行為。
3.2 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
在民事層面,醫療人員可向AI假影片的製作者、傳播者及相關平台主張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財產上的損害(如因名譽受損導致的患者流失)和非財產上的損害(精神慰撫金)。
近期台灣法院的一個判決提供了參考:禾馨診所離職醫師在網路上散布「賺接生費硬拉嬰兒致死」的不實言論,法院認定其引用的資訊僅是「聽說的聽說」,還自行添加不實情節,誹謗事證明確,判須賠償100萬元。雖然此案涉及的是傳統誹謗而非AI偽造,但損害賠償的邏輯同樣適用。
3.3 平台責任的追究
平台在AI假影片傳播鏈中扮演關鍵角色。律師指出,平台明知或應知平台上存在利用AI偽造名人形象的影片而未採取措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平台方的三項核心義務包括:及時採取闢謠措施、暢通舉報渠道並加快下架相關資訊、落實實名認證。
在國際層面,美國的TAKE IT DOWN法案(2025年5月)要求平台在48小時內移除合成的個人內容,但該法主要針對隱私侵害,而非健康不實資訊。這也反映了當前法律框架的一個缺口:針對AI偽造醫療內容的專門立法仍然不足。
3.4 美國醫學會的政策倡議框架
美國醫學會(AMA)已提出一套針對AI深度偽造的政策原則,為醫療人員的權利保護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框架。其核心主張包括:
醫師身份是受保護的權利。 醫師的姓名、圖像、肖像、聲音和數位複製品是受保護的利益,不應被視為可轉讓或默示授權的資產。
禁止欺騙性醫療冒充。 未經知情同意的情況下,使用醫師身份製作AI生成內容以虛假傳達醫師背書或醫療判斷,應被視為欺騙性行為加以禁止。
強制標示與透明度。 AI生成的醫師形象內容必須以淺白語言清楚顯著地標示,並包含數位浮水印。患者在與AI生成的健康專業人員互動前必須被事先告知。
共享責任機制。 平台、醫院、衛生系統和AI供應商共同承擔防止濫用的責任,包括建立快速舉報和下架機制,以及禁止AI生成內容使用健康專業頭銜。
3.5 中國大陸的法律應對路徑
在中國大陸,AI假影片的法律應對涉及多個層面。廣告法第16條明確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中國政法大學網路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懷勝指出,廣告發布者和製作AI數位人的相關機構要承擔內容審核責任。
從侵權主體來看,核心侵權人為未經醫師授權使用其肖像、聲音製作虛假影片的內容製造方,涉嫌非法收集和使用醫師的肖像權、個人資訊(面部特徵、聲音)。
第四章:專業形象修復策略
4.1 主動揭露與透明溝通
在危機發生時,沉默是最糟糕的回應。展正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分析指出,危機發生時應優先採取主動揭露與透明溝通的策略,以阻止謠言擴散並建立信任基礎。
北京協和醫院在面對AI虛構護士墊付醫藥費的假消息時,發布了嚴正聲明,明確指出相關內容「純屬虛構,無任何事實依據」,要求相關平台和帳號主體立即停止製作、傳播並刪除此類不實資訊,並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這種快速、明確、帶有法律行動預告的聲明,為醫療機構的危機溝通提供了範本。
4.2 官方身份信號的強化
聲譽修復的核心策略之一是讓公眾能夠輕鬆驗證官方身份。數位聲譽管理專家建議,組織應使官方身份易於驗證:保持主要網站、領導層頁面、社群媒體資料和重要目錄的一致性,清楚標識官方帳號、主管人員、產品、地點和授權合作關係。
當假帳號出現時,強大的官方身份足跡為用戶提供了可靠的比較基準,也幫助搜尋引擎和AI系統在遇到同一實體的多個版本時做出正確判斷。
4.3 搜尋引擎與AI回答層的聲譽管理
移除社群媒體上的貼文並不意味著所有搜尋結果和快取引用都會立即消失。搜尋引擎可能繼續顯示包含副本或引用的頁面,AI回答引擎也可能在生成回應時引用這些內容。
因此,在完成源頭處理後,需要進行第二輪搜尋:以受影響的姓名、機構名稱和關鍵短語進行搜尋,識別仍然殘留的URL。對於符合資格的搜尋引擎移除流程進行評估;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則透過準確的權威內容和技術性SEO來提升官方資訊的可見度。
值得注意的是,AI回答引擎(如ChatGPT、Google AI Overview等)可能將偽造影片當作真實內容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追蹤AI回答的來源,並透過向這些系統提供準確的權威資訊來修正其輸出。
4.4 長期品牌信任的累積
形象修復不是一次性任務,而是需要長期投入的系統工程。重慶沙坪壩區的實踐提供了一個有趣的參考:透過線上整合全媒體矩陣,引導市民和患者自發分享就醫體驗,形成民間共情傳播;線下在地鐵、商圈等人流密集區域增設品牌廣告和標識,讓醫療品牌變成「隨處可見、可感可知」的公共標識。
這種策略的核心邏輯是:當真實的、正面的內容在資訊生態系統中佔據足夠的份額時,偽造內容的影響力就會被稀釋。
第五章:病患溝通——當患者帶著假影片走進診間
5.1 辨識溝通場景
患者帶著AI假影片來質疑醫師,可能呈現幾種不同的情境,每種情境需要不同的回應策略。
情境一:患者相信假影片內容,前來質疑醫師的專業判斷。 例如患者看了AI假醫師推薦的糖尿病「治癒」方案,質疑真醫師開立的藥物是否必要。
情境二:患者發現了醫師的「假影片」,前來確認真偽。 患者可能是出於關心,也可能帶著困惑和不安。
情境三:患者不知道影片是假的,無意中轉發了假資訊。 這種情況下,患者本身也是受害者,需要的是溫和的資訊澄清而非指責。
5.2 溝通的核心原則:先傾聽,後糾正
研究顯示,臨床醫師經常在短短11秒內就打斷患者的陳述。在面對被假資訊誤導的患者時,這種習慣尤其危險。
溝通專家強調:「所有關於駁斥和立即反駁的文獻都表明,這種做法根本行不通。」患者的初始陳述往往揭示了他們真正來診的原因,只有在確定了這個「為什麼」之後,才能開始處理不實資訊。
具體做法包括:提出非對抗性的問題,例如「這個問題為什麼現在對您很重要?」;認可並驗證患者的情緒——他們可能是焦慮的、害怕的或擔憂的,這些都是與健康相關的真實情緒。
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患者說他們正在做某件已知有害的事情,應立即解釋危險。
5.3 五個實證有效的溝通技巧
Medscape訪問了多位溝通專家,整理出五個幫助建立和維持信任、對抗有害不實資訊的關鍵技巧:
技巧一:先傾聽,再探詢。 不要在患者還沒說完就急於糾正。患者的陳述中往往藏著他們真正在意的東西。先了解他們為什麼會被假影片吸引,才能有針對性地回應。
技巧二:非語言溝通的力量。 坐下來與患者交談,使用開放式、非評判性的問題,展現積極的傾聽態度。身體語言傳達的「我在乎你」往往比言語更有說服力。
技巧三:承認不確定性。 在證據不足時誠實以對,反而能增強信任。患者需要知道醫師不是無所不知的,而是會根據現有最佳證據做出判斷。
技巧四:溫和地運用專業知識。 不要以權威姿態壓制患者的疑慮,而是以合作的方式分享專業判斷。例如:「我理解這些AI回答看起來很權威,但它們往往無法區分重疊的病症。可以告訴我是什麼症狀讓您去諮詢AI的嗎?」
技巧五:持續對話。 一次門診無法解決所有疑慮。建立後續溝通的管道,讓患者知道他們可以隨時回來討論。
5.4 醫療機構層面的溝通準備
個別醫師的溝通技巧固然重要,但醫療機構層面的系統性準備同樣不可或缺。《STAT News》的報導指出,臨床醫師需要為那些帶著偽造「醫師影片」走進診間的患者準備好溝通腳本,患者也需要知道診所在哪裡發布、哪裡不發布醫療建議。
具體的機構層面準備包括:
- 在診所網站和候診區明確標示官方資訊發布管道
- 為醫護人員提供應對AI假影片質疑的標準化溝通指南
- 建立內部通報機制,當患者帶來疑似AI偽造內容時能夠迅速核實
- 定期更新患者教育材料,納入辨識AI假醫療資訊的內容
5.5 幫助患者建立辨識能力
從長遠來看,提升患者的媒體素養和資訊辨識能力,是減少AI假影片傷害的根本之道。台灣的醫師們已經開始提供實用的辨識方法:
觀察嘴型與表情。 AI生成的醫師影片中,嘴型與表情容易出現重複,可能出現「影音不同步」的情況。
留意話術模式。 凡是以「天然」、「免吃藥」、「醫師推薦」為賣點,搭配誇大標題的影片,都應保持懷疑態度。只要影片中出現「糖尿病能根治」、「不用再吃藥」等過度肯定的語句,幾乎可判定是詐騙。
查證官方來源。 到醫院官網搜尋影片中出現的醫師是否有門診和經歷記錄。若官網查無此人,則可判定為AI合成或冒名的假資訊。
優先參考公信力機構。 遇到「好得難以置信」的秘方,務必冷靜核實發布來源,優先參考衛生福利部、醫學專科學院、世界衛生組織等具公信力的機構。
第六章:醫療機構的系統性防禦框架
6.1 事前預防:建立數位身份防火牆
最好的防禦是讓偽造變得盡可能困難。醫療機構應採取以下措施:
控制影音素材的流通。 限制高品質的醫師影音素材在公開網路上的無限制流通。在發布科普影片時,考慮加入可見的浮水印或動態標識。
建立官方內容的數位指紋。 與技術供應商合作,為官方發布的影音內容建立數位浮水印或區塊鏈存證,以便在必要時證明內容的真實來源。
明確的身份使用政策。 美國醫學會的政策框架建議,醫療機構和技術供應商必須明確承認,臨床醫師的姓名、圖像、肖像、聲音或數位代表不是可轉讓、可再授權或可默示使用的資產,不得超出臨床醫師知情同意的範圍使用。
6.2 事中監測:AI驅動的預警系統
持續監測數位生態系統是早期發現AI偽造內容的關鍵。先進的AI驅動系統可以檢測音訊、影片和圖像中的異常,使機構能夠在偽造內容獲得大量關注之前識別並應對。
監測的範圍應包括:社群媒體平台、短影音平台、搜尋引擎結果、AI回答引擎、以及患者可能接觸到的其他數位管道。
6.3 事後回應:分級應變機制
| 威脅等級 | 判斷標準 | 建議回應措施 |
|---|---|---|
| 第一級:低度威脅 | 影片觀看數低、未涉及商業行為、內容無害 | 記錄證據、向平台舉報、持續監測 |
| 第二級:中度威脅 | 觀看數中等、涉及產品推銷、可能誤導患者 | 發布澄清聲明、向主管機關通報、考慮法律行動 |
| 第三級:高度威脅 | 觀看數高、涉及錯誤醫療建議、已造成患者傷害 | 緊急聲明、法律訴訟、平台高層溝通、媒體聯繫 |
| 第四級:系統性威脅 | 涉及機構多名人員、大規模傳播、影響公共健康 | 全面危機管理、聯合監管機構、行業協會介入 |
常見問答
Q1:我的形象被AI偽造了,應該先報警還是先聯絡平台?
建議同步進行。向平台舉報是移除內容最快的途徑,通常平台在收到有效舉報後會在數小時至數天內處理。同時報警則有助於建立官方紀錄,若後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民事賠償,警方的受理紀錄是重要的法律證據。兩者並不衝突,可以並行。
Q2:AI假影片的製作者在國外,我還能在台灣提告嗎?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如果假影片的傳播結果發生在台灣(例如台灣民眾可以看到、轉發),台灣法院可能有管轄權。但跨國訴訟在執行上確實面臨挑戰。建議先諮詢熟悉網路法律的律師,評估實際可行性。同時,向平台舉報和向主管機關通報是更即時有效的途徑。
Q3:如果患者因為AI假影片而對我的專業產生質疑,我該怎麼回應?
核心原則是「先傾聽,後糾正」。不要急於否定患者的疑慮,先了解他們為什麼會被那個內容吸引。然後以合作而非對抗的態度分享專業判斷。例如:「我理解這個影片看起來很有說服力,但我想和您分享一些臨床上的考量⋯⋯」。研究顯示,這種方式比直接說「那是假的」有效得多。
Q4:醫療機構應該多久進行一次AI偽造內容的監測?
建議至少每週進行一次系統性監測,高風險科室(如知名專科、曾有被偽造經歷的科室)應提高至每日監測。監測範圍應涵蓋主要社群平台、短影音平台和搜尋引擎。
Q5:AI假影片已經被下架了,還需要繼續處理嗎?
需要。下架只是第一步。搜尋引擎可能仍然顯示快取頁面或引用內容,AI回答引擎可能仍然引用已被下架的內容。此外,同一內容可能被備份到其他平台或以不同形式重新上傳。建議在下架後至少持續監測三個月,並透過發布權威內容來鞏固正面資訊在搜尋結果中的位置。
Q6:我可以對AI工具開發商提告嗎?
在台灣,目前對AI工具開發商直接提告的法律基礎較為薄弱,因為工具本身是中性的技術。但如果有證據顯示開發商明知其工具被用於偽造特定個人的內容而未採取合理防範措施,則可能涉及共同侵權責任。美國醫學會的政策框架主張平台、醫院和AI供應商應共同承擔防止濫用的責任,但這在各國的法律實踐中仍在發展階段。
總結
AI假影片對醫療人員的威脅是真實且正在加劇的。于康教授說他「後背發涼」,這不僅是個人感受,更是整個醫療專業界面臨系統性挑戰的縮影。當視覺證據不再可靠,當「看起來像醫師」比「真的是醫師」更容易製造和傳播,醫療專業的信任基礎正在被侵蝕。
應對這個挑戰需要多層次的行動。在個人層面,醫療人員需要了解法律權利、掌握溝通技巧、建立數位身份的驗證機制。在機構層面,需要建立監測預警系統、制定分級應變計畫、強化官方身份信號。在制度層面,需要推動更完善的AI偽造內容監管框架,明確平台責任,建立快速移除機制。
但最根本的,或許是重新思考醫病信任的基礎。當AI可以完美模仿一個人的外貌和聲音,信任不再能建立在「看起來像」的基礎上。它需要建立在可驗證的身份、透明的溝通,以及——最重要的——醫病之間真實的人際互動之上。正如溝通專家所言:「對很多患者來說,這不僅僅是關於誰是專家——而是關於誰是那個在乎我的專家」。
作者簡介
林以晴,醫療傳播與數位聲譽管理研究者。曾於醫學中心擔任公共事務專員五年,負責醫療危機溝通與媒體關係。近年專注於AI技術對醫療專業信任的影響,以及醫療機構的數位聲譽修復策略。她相信在演算法日益主導資訊流通的時代,人與人之間真實的溝通仍然是醫療最不可取代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