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人物被AI假影片攻擊?選舉假訊息檢舉與澄清完全指南
前言:當「眼見為憑」不再可靠
2024年被全球媒體稱為「超級選舉年」,全世界有超過60個國家舉行大選,涵蓋超過40億選民。也正是在這一年,一種新型態的選舉攻擊手法從邊緣話題變成主流威脅——AI深偽(Deepfake)影片。從模仿候選人語氣的語音訊息,到足以以假亂真的換臉影片,生成式AI大幅降低了偽造內容的技術門檻與成本。
過去,要製作一支假影片需要專業的後製團隊、數十小時的工時;現在,一支手機、幾分鐘的原始素材,加上市面上唾手可得的AI工具,就能產出讓多數人難以辨識的偽造內容。研究顯示,2023年至2024年間,網路上的深偽內容數量呈現爆炸性成長,其中以政治人物與名人為主要目標的比例最高。
對選民而言,這代表一件深刻改變認知規則的事:我們不能再單憑「看起來像真的」就相信一段影音內容。 對民主制度而言,這代表錯假訊息的傳播速度,可能遠快於事實查核與澄清的速度。
這篇文章將完整拆解:AI假影片如何攻擊政治人物、常見的偽造手法有哪些、一般民眾如何辨識、發現假訊息後該向誰檢舉、平台與政府單位如何處理,以及選舉期間建立「資訊免疫力」的具體方法。無論你是選民、社群媒體使用者、內容創作者,或是關心選舉公正性的公民,這篇指南都將提供你完整且可實際操作的知識。網路快取出現AI假影片?要求Google更新快取與移除
第一章:什麼是AI深偽影片?從技術原理到選舉戰場
1.1 深偽技術的基本原理
「深偽」(Deepfake)一詞由「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與「偽造」(Fake)組合而成,核心技術是生成對抗網路(GAN, 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與後來發展的擴散模型(Diffusion Model)。
簡單來說,系統會讓兩個AI模型互相競爭:一個負責生成假內容(生成器),另一個負責辨識真假(鑑別器)。經過數萬次甚至數百萬次的訓練後,生成器產出的內容會越來越逼真,直到鑑別器也難以分辨。這就是為什麼近年的深偽影片品質,與2017年初期產品有著天壤之別。
1.2 常見的AI偽造類型
| 類型 | 技術名稱 | 呈現方式 | 製作難度 |
|---|---|---|---|
| 換臉影片 | Face Swap / Face Reenactment | 將A的臉貼到B的影片上 | 低,App即可做到 |
| 唇形同步 | Lip Sync | 讓影片中人物說出從未說過的話 | 中,需語音素材 |
| 聲音模仿 | Voice Cloning | 複製聲音說出任何內容 | 低,數十秒素材即可 |
| 全片生成 | AI Video Generation | 從零生成不存在的場景人物 | 中高,但快速進步中 |
| 圖片偽造 | AI Image Generation | 生成假照片、假截圖 | 極低 |
| 對話機器人 | LLM-powered Bots | 模仿真人發文、回覆、帶風向 | 低 |
1.3 為什麼政治人物成為首要目標
政治人物之所以成為深偽攻擊的重災區,原因有三:
第一,素材取得容易。 政治人物長期暴露在公開場合,演講、辯論、訪談的影音素材汗牛充棟,為AI訓練提供了豐富的聲音與影像資料。一支十分鐘的演講影片,就足以訓練出像樣的聲音模型。
第二,時效性壓力大。 選舉期間,訊息的黃金傳播期可能只有幾小時到一兩天。假影片在投票日前夕流出,即使隔天就被闢謠,傷害已經造成。這種「說謊先跑、真相追趕」的不對稱,是深偽武器化的核心邏輯。
第三,信任瓦解效果最大化。 民主政治的基礎是選民對候選人、對媒體、對制度的信任。深偽的終極危害不一定是讓你相信某件假事,而是讓你對一切都抱持懷疑——包括真實的內容。這種「騙子紅利」(Liar’s Dividend)效應,讓真實被曝光的候選人也能宣稱那是AI偽造,進一步模糊真相。
第二章:全球與台灣的實際案例解析
2.1 國際上的代表性事件
美國:AI語音詐騙與偽造影像氾濫 2024年美國大選期間,出現多起AI偽造事件,包括模仿候選人聲音的語音電話,企圖影響初選投票;也有候選人的偽造照片在社群平台瘋傳。新罕布夏州初選期間,更有數千名選民接到AI合成的語音電話,內容教唆他們不要前往投票所,事件最終進入司法調查。
斯洛伐克:投票前夜的語音深偽 2023年斯洛伐克國會大選前兩天,一段AI合成的語音在社群媒體廣傳,內容疑似錄下候選人討論買票與操縱選舉的對話。雖然事後證實為偽造,但發布時機極佳——正好是查核機構與媒體反應不及的空窗期——被認為對選情產生了實質影響。這個案例成為全球研究選舉深偽的標誌性事件。
印度:換臉影片的規模化使用 印度選舉中,AI換臉被大規模用於政治宣傳,候選人「說」出他根本沒說過的多國語言演說,讓訊息能跨越語言隔閧接觸不同族群。部分用途屬於競選創意,但也模糊了未經同意偽造與合理使用的界線。
英國:黨魁偽造語音與偽造撥號 英國大選期間同樣出現模仿主要政黨領袖聲音的AI電話,詐騙集團與政治操作者都看上了同樣的工具。
2.2 台灣的選舉深偽挑戰
台灣身處全球資訊戰的最前線,對這類攻擊並不陌生。歷年選舉期間,台灣社會已多次面對以下型態的AI偽造威脅:
- 偽造候選人語音訊息:模仿候選人聲音發送語音訊息,內容包含虛假的政策承諾、退選聲明,或攻擊對手的言論。
- 偽造訪談與演講片段:透過唇形同步技術,讓候選人「說」出爭議性言論。
- AI生成假圖片佐證假新聞:用AI生成「現場照片」為不實報導背書,例如偽造的造勢場面、偽造的文件照片。
- 深偽色情與人格暗殺:將女性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的臉部合成至色情內容,這類攻擊在國外已被證實對女性候選人造成不成比例的傷害。
- 境外協同操作帳號散播:偽造內容由大量假帳號、協同操作網路(Coordinated Inauthentic Behavior)系統性擴散。
值得留意的是,台灣已陸續修正相關法規,包括《刑法》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增訂關於無故以合成方式製作不實影像的處罰、《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散布不實訊息影響公共安寧的規範,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對於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散布不實訊息的刑責。此外,針對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的《性影像侵害防制條例》,也涵蓋了深偽合成的私密影像。
第三章:如何辨識AI假影片?實戰檢查清單
3.1 影像層面的蛛絲馬跡
雖然深偽技術持續進步,但目前的偽造內容仍有可觀察的破綻。以下是具體的檢查方法:
觀察臉部邊緣與光影
- 臉部與頭髮、背景交界處是否有模糊或閃爍
- 光線方向是否與環境一致(例如臉上的光源來自左邊,影子卻往左邊跑)
- 眼鏡、耳環等配件是否有不自然的變形
檢查嘴部與牙齒
- 唇形與語音是否完全同步(深偽常見輕微的錯位)
- 牙齒是否模糊、變形或出現不規則排列
- 講話時臉部其他肌肉(額頭、眉毛)是否過於僵硬
注意生理細節
- 眨眼頻率是否異常(早期深偽很少眨眼,現在雖改善但節奏常不自然)
- 皮膚質感是否過於平滑,像「磨皮到失真」
- 手指、手部動作是否出現多指、扭曲或不合常理的姿態
3.2 聲音層面的檢查重點
- 語調過於平板:AI合成語音常缺乏真人的情緒起伏與自然停頓
- 背景音異常:環境音是否始終一致、缺乏變化,或是與場景不符
- 呼吸聲缺失:真人講話會有呼吸、換氣、吞嚥聲,合成語音常顯得「乾淨」得不自然
- 特定音節模糊:某些子音、氣音(如ㄏ、ㄙ類聲音)的處理常有破綻
3.3 來源與脈絡查證(這才是最可靠的方法)
技術辨識有其極限,且AI工具進步的速度遠快於人眼辨識能力的提升。因此,查證來源與脈絡才是辨識假訊息的核心方法:
- 內容有沒有原始出處? 查查看是否有主流媒體、官方頻道報導同一件事。深偽內容最常透過「截圖、轉載、私訊群組」流通,刻意避開可查證的原始連結。
- 原始影片是什麼? 很多假影片是篡改真實影片。用關鍵字搜尋,看能否找到未經編輯的原始版本。
- 發布者是誰? 檢查發布帳號的建立時間、發文歷史、追蹤者構成。新註冊、只轉發不原創、追蹤者多為可疑帳號的,風險極高。
- 其他語言版本? 境外操作的假訊息常先在外語平台出現,再翻譯進入本地社群。用圖片反搜或關鍵字搜尋其他語言,常能發現破綻。
- 情緒訴求是否過強? 「震驚」「不敢相信」「馬上被刪」這類情緒化文案是假訊息的標誌特徵。越是激起強烈情緒的內容,越要先停、看、聽。
3.4 一頁式快速辨識清單
| 檢查項目 | 可疑訊號 |
|---|---|
| 畫面 | 邊緣模糊、光影矛盾、牙齒變形、手部扭曲 |
| 聲音 | 語調平板、無呼吸聲、背景音重複循環 |
| 來源 | 無原始連結、帳號新建、群組私訊流傳 |
| 文案 | 情緒字眼、要求轉發、「要刪快看」 |
| 查證 | 無主流媒體報導、找不到原始影片 |
記住一個原則:只要有一個環節說不出清楚來源,就先不要轉發。
第四章:發現選舉假訊息,該向誰檢舉?
4.1 各平台檢舉管道
發現疑似AI偽造內容,第一步是向平台檢舉。多數主流平台對選舉相關的假訊息有較高優先級的處理機制:
- Meta(Facebook / Instagram / Threads):貼文右上角選單→檢舉→選擇「假資訊」或「暴力威脅/不當內容」。涉及選舉的內容會由第三方查核合作夥伴優先審查。
- YouTube:影片下方「更多」→檢舉。對選舉期間的合成或竄改內容,YouTube政策要求揭露AI生成資訊,並對誤導性選舉內容採取降觸及或移除措施。
- X(Twitter):貼文選單→檢舉貼文。X同樣要求合成媒體需標註。
- LINE:長按訊息→檢舉。台灣用戶也可透過「LINE訊息查證」官方帳號回報可疑訊息。
- TikTok:長按影片→檢舉→選擇「不實資訊」。
檢舉時建議附上你的辨識理由(例如「嘴型與語音不同步」「查無原始出處」),並截圖存證——包括發布者帳號、發布時間、內容本身、傳播數據。
4.2 台灣官方與第三方查核管道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TFC):接受民眾透過LINE官方帳號或官網提交查核需求,是台灣最具公信力的第三方查核組織之一,同時也是Meta的國際查核合作夥伴。
- CoFacts 真的假的:台灣開源的群眾協作查核平台,透過LINE機器人即可回報可疑訊息,由志工社群協助查證並標註。
- MyGoPen:台灣本土查核組織,設有訊息查證回報管道。
- 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選舉相關不實訊息,中選會設有檢舉管道,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處理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散布不實訊息的行為,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內政部警政署 / 各縣市警察局:涉及犯罪(如妨害名譽、散播不實訊息影響公共安寧、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可提出刑事告訴。刑事警察局設有偵查網路犯罪的專責單位。
-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受理涉及境外網路攻擊、協同操作不實訊息的通報,並與平台業者建立協處機制。
-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電媒體散播不實內容有監督權責。
4.3 檢舉與告訴的比較
| 途徑 | 對象 | 效果 | 時效 |
|---|---|---|---|
| 平台檢舉 | 該平台內容 | 降觸及、加註警語、移除 | 數小時至數天 |
| 第三方查核 | 跨平台流傳的訊息 | 公開查核報告、平台加註 | 數天 |
| 中選會檢舉 | 選舉相關不實訊息 | 移送法辦、發布澄清 | 視案件而定 |
| 刑事告訴 | 涉及犯罪的行為人 | 偵查、起訴、判刑 | 數月至數年 |
| 民事訴訟 | 被害人主動求償 | 損害賠償、回復名譽判決 | 數月至數年 |
實務上建議採取「多軌並進」策略:平台檢舉立即止血、查核組織公開澄清、涉及違法者再循司法途徑追究。單靠任何一個管道都不夠。
第五章:候選人與團隊如何應對深偽攻擊?澄清與危機處理
5.1 被造假時的黃金應對流程
假影片流出後,第一個小時的應對決定澄清的效果。建議流程如下:
第一階段:確認與存證(0–1小時)
- 確認內容確為偽造,避免誤把真實內容當成假的(騙子紅利陷阱)
- 完整錄影存證:原始連結、發布帳號、發布時間、觀看與分享數據
- 委請數位鑑識專家初步分析偽造痕跡(元數據、壓縮痕跡、AI偵測工具)
第二階段:快速澄清(1–6小時)
- 透過候選人官方管道(官網、官方社群、記者會)公開聲明
- 聲明內容要簡短、明確、附證據:指出哪裡是假的、原始真實內容是什麼
- 主動提供原始素材給主流媒體,讓澄清能搭上媒體報導的擴散力
第三階段:平台協處與法律行動(6–48小時)
- 向各平台提交侵權與不實訊息檢舉,並同步通知查核組織
- 評估是否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並公開說明法律行動,產生嚇阻效果
第四階段:持續監測(選前全程)
- 深偽攻擊很少只出現一次。建立關鍵字與圖片的社群監測機制,設定候選人姓名、競選口號的警示
- 觀察假內容是否變體重生(剪短、變聲、換平台)
5.2 澄清聲明的撰寫原則
澄清的效果取決於傳播力,而傳播力取決於設計。有效的澄清聲明應符合以下原則:
- 先講結論:第一句就說「這是偽造內容」,不要讓讀者看完三段還不知道立場。
- 給可驗證的證據:附上原始影片連結、逐幀比對圖、鑑識說明。證據要讓第三方能自行查證。
- 情緒克制:過度激動的澄清反而降低可信度。事實、數據、冷靜語氣最有力。
- 格式利於轉發:製作一張圖卡版本的澄清(事實 / 造假 / 證據三段式),方便支持者協助擴散。
- 不斷重複:研究顯示「重複曝光效應」同樣適用於真相——澄清需要多次、多管道的重複才能對抗假訊息的首因優勢。
5.3 預防性措施:選前就該做的事
- 建立影音素材庫與數位指紋:將候選人公開影音集中管理,並向內容真實性聯盟(C2PA)等標準註冊真實內容的數位憑證,讓平台與查核者能驗證官方素材真偽。
- 事先沙盤推演:競選團隊應預演深偽攻擊情境,指定發言窗口、法務聯繫人、鑑識合作單位,寫好聲明範本。
- 教育支持者:透過社群管道定期向支持者說明如何辨識與回報假訊息,把支持者變成查核網絡的節點。
- 建立媒體關係:平時與查核組織、主流媒體的fact check單位維持聯繫管道,出事時才能快速對接。
第六章:法律框架與制度因應
6.1 台灣現行法律如何處理選舉深偽
台灣目前對深偽內容的規範分散於多部法律,受害者和執法機關需要組合運用:
《刑法》第310條與第310條之1:誹謗罪之外,2023年增訂「無故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之影像、聲音」,散布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針對深偽內容的專門條款。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說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訊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條的要件在於「意圖影響選舉結果」,證明上較為困難,但罰則最重,是選舉期間遏止假訊息的關鍵條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拘留或罰鍰。適用於尚未達刑事程度、但確有公共危害的不實訊息。
《性影像侵害防制條例》:未經同意,以合成方式製作、散布他人性影像,有獨立罪名與重罰,並設有移除命令與被害人保護機制,是對抗深偽色情的核心法規。
《個人資料保護法》:以AI處理個人影像、聲音資料涉及個資蒐集與利用,被害人可主張權利並求償。
6.2 立法的兩難:打假與言論自由
各國在制定反深偽法律時都面臨同樣的张力:管太多,可能壓縮政治言論、諷刺創作與合理使用;管太少,則放任選舉遭受攻擊。目前國際上幾種立法模式包括:
- 即時申訴與下架令模式:如部分州法允許候選人聲請法院緊急命令下架內容,但需附具偽造證明,避免濫用。
- 標示義務模式:要求平台與創作者對AI生成內容加註標籤,歐盟《數位服務法》(DSA)即採此方向,要求大型平台對合成內容提供顯著標示機制。
- 選舉特別防護期模式:在投票日前設定強化規範期間,提高平台處理時效要求。
- 刑事處罰模式:針對惡意偽造散布者施以刑責,台灣與多國採此模式。
台灣的趨勢是「刑事+平台協力+查核補充」三軌並行,但實務痛點仍在於:跨境犯罪難以追訴、平台處理速度不一、以及查證速度追不上病毒式擴散。
6.3 內容真實性技術標準
除了法律,技術界也在建立防線。目前最重要的國際標準是 C2PA(Coalition for Content Provenance and Authenticity),由Adobe、微軟、Google等企業推動,透過數位簽章與中繼資料,為內容建立從拍攝到發布的「出生證明」。愈多相機、手機與平台支援C2PA,真實內容就越容易被驗證,偽造內容也就越難魚目混珠。
不過,技術標準的普及需要時間,且無法追溯標準出現前的舊內容。短期內,查核與公民媒體素養仍是主戰場。
第七章:建立全民的選舉資訊免疫力
7.1 個人的三層防護
第一層:消費前防護(看到訊息時)
- 養成「停三秒」習慣:情緒被激起的內容,先停三秒再決定要不要信、要不要轉
- 檢查來源:誰發的?原始出處在哪?
- 搜尋驗證:把關鍵句丟進搜尋引擎,看有無查核報告或主流報導
第二層:轉發前防護(按下分享前)
- 問自己:我願意為這則訊息的真實性背書嗎?
- 查一下:真的假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 的網站或LINE機器人,十秒鐘就能查
- 查不到就自己別轉,讓訊息止於你
第三層:受害後防護(被騙轉發後)
- 立即刪除並公開更正:研究顯示主動更正不僅能減少錯誤訊息殘留影響,還能提升個人可信度
- 回報給查核平台,幫助建立資料庫
7.2 家庭與學校的角色
深偽受害最深的是對新技術最不熟悉的族群。家中有長輩者,建議主動做三件事:
- 教長輩使用「真的假的」或「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LINE查證機器人,把查證門檻降到最低
- 與家人約定:凡是LINE群組裡沒頭沒尾的影片、語音,一律先問家裡的年輕人
- 遇到疑似深偽詐騙電話(如「我換了這支電話」「我急需匯款」),家人間設定只有彼此知道的「通關密語」驗證身份
學校教育方面,媒體素養已納入台灣108課綱,但AI深偽的辨識需要更即時的教材更新。建議教學重點放在「查證方法」而非「辨識特徵」——因為特徵會過時,查證能力是持久的。
7.3 社群管理者的責任
LINE群組、FB社團、Discord伺服器的管理員,是阻止假訊息擴散的關鍵節點:
- 制定群規:明訂不實訊息的處理方式,讓成員有依循
- 主動管理:對明顯可疑的內容主動查證並在群內澄清,不要等待
- 引用查核:轉貼查核報告連結時附上重點摘要,多數人不會點開連結
常見問答(FAQ)
Q1:AI假影片用肉眼看真的看得出來嗎?
不一定。2023年以前的深偽內容大多有明顯破綻,但隨著擴散模型與即時換臉技術成熟,高品質深偽已能騙過多數人的肉眼。因此建議不要依賴「看起來真不真」,而是依賴「來源查不查得到」。查證來源遠比肉眼辨識可靠。
Q2:我在LINE群組收到疑似假影片,檢舉了但影片還在傳,怎麼辦?
平台處理有時效,且各群組是獨立傳播的。你可以:(1) 將內容提交給CoFacts或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LINE機器人,查核報告出來後,當其他人在群組查證時就會看到警示;(2) 在群組內主動貼上查核結果;(3) 若涉及選舉造謠,向中選會檢舉。多軌並進效果最好。
Q3:轉發AI假影片會不會犯法?
視情況而定。若內容構成《刑法》誹謗或散布不實影像罪,明知不實而轉發可能構成幫助或共同正犯;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者,需有「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之意圖」。單純誤信轉發雖未必入罪,但可能面臨民事賠償責任。最安全的作法仍是:查證後再轉,查不到就不轉。
Q4:候選人可以用「那是AI做的」來否認真實的醜聞影片嗎?
這正是「騙子紅利」問題。因為深偽存在,真實的負面影像也可能被當事人宣稱是偽造。這也是為什麼平台、查核組織與數位鑑識的角色更加重要——需要獨立第三方驗證元數據、拍攝設備、原始檔案等,而不是讓當事人單方面宣稱。選民遇到候選人否認時,應觀察是否有具體鑑識證據支持其說法。
Q5:檢舉深偽色情(合成私密影像)要找誰?
可依《性影像侵害防制條例》向警察機關報案,也可向法院聲請「移除命令」要求平台下架。婦女救援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提供被害人協助。若是政治人物遭受此類攻擊,同時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之1與妨害名譽罪。
Q6:國外做的深偽內容,台灣法律管得到嗎?
跨境執法確實困難,但並非完全無解。若行為人在境外對台灣選舉散布不實訊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仍可能構成犯罪,實務上已有透過司法互助追查的案例。此外,平台總部所在地的法律(如歐盟DSA、美國各州法)也可能要求平台處理,可同步向平台檢舉。
Q7:AI偵測工具(AI Detector)可靠嗎?
目前各種AI偵測工具的準確率參差不齊,既有漏判(把假的判成真的),也有誤判(把真的判成假的),後者對無辜者傷害很大。AI偵測結果只能當作參考線索,不能當作定案證據。正式查核仍須結合來源查證、原始素材比對與專家鑑識。
Q8:我是內容創作者,想嘲諷政治人物,用AI模仿會不會觸法?
諷刺、戲仿與惡意偽造的界線在於「是否足以使一般公眾誤信為真」以及「是否毀損名譽」。國外已有法院見解認為,明確標示為戲仿、理性人不可能誤信的內容受言論自由保護;但未標示、刻意營造真實感的政治模仿內容,在選舉期間風險極高。建議:加註明顯標示、避免可合理誤信的呈現方式、避開投票日前的高風險期。
Q9:收到「候選人語音」說要退選或宣布不實政策,如何快速求證?
第一時間查看該候選人的官方驗證帳號、競選總部聲明、主流媒體報導。重大宣布(退選、政策轉彎)不可能只存在於一支群組流傳的語音。同時截圖回報給查核機器人。切記:重大消息一定有正式管道佐證。
Q10:一般人能做些什麼,讓選舉不被AI假訊息影響?
三件事最有力量:(1) 不製造、不轉發未查證內容,讓假訊息止於你;(2) 主動協助澄清,看到親友群組有假訊息,貼上查核結果;(3) 支持查核組織,無論是捐款、志工參與或單純分享查核報告。對抗深偽不是政府或平台的事,而是每個公民的事。
結語:真相需要速度,也需要每一個人
AI深偽不會消失,技術只會繼續進步。但歷史告訴我們,每一種新的欺騙工具出現後,社會最終都發展出對應的免疫系統——法律的規範、技術的防線、查核的制度,以及最重要的,公民辨識與查證的能力。
面對下一場選舉,我們每個人都將是資訊生態系的一部分。你的一次轉發、一次查證、一次在群組裡貼出的澄清,都在決定假訊息能跑多遠。讓我們記住最簡單也最有效的那條規則:查不到出處,就不幫它傳。
作者簡介
林奕辰 數位媒體素養與資訊查核領域工作者,長期關注AI生成內容、選舉資訊戰與平台治理議題。曾任新聞媒體事實查核單位協作夥伴,參與多場校園與社區媒體識讀教育工作坊,致力於將艱深的資訊安全與查核知識轉化為一般民眾可實際運用的生活技能。

